韶山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2-07-20 10:01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

《韶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韶山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韶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管作用,奋力推进现代化新韶山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三大支撑八项重点”信息公开。着力公开有关促进提升电力、算力、动力方面的政策措施。重点公开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优化营商环境、“五好”园区建设、“四个十大”、湘商回归等方面信息,以公开增强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和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完善权责清单公开。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发布2022年韶山市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清单,积极为个人和市场主体提供各类政府公开数据。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和扩大有效投资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项目实施等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强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加强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程项目“拿地即开工”、商事制度、“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旅广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财政资金和减税降费等信息公开。优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细化公开内容。公布本行政区域实施的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目录清单,实行补贴政策名称、文件依据、主管部门、资金用途、补贴对象、补助标准、政策解答电话“七公开”。汇总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方便查阅。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公开力度,发挥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咨询服务功能,开展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咨询辅导。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守信、规范健康发展。(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持续优化新冠疫情防控专栏建设,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动态、通知公告、疫情形势、疫苗接种、健康科普知识等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发布流调信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确保信息准确、口径一致,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民生实事深化公开,对实施“一老一小”、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重大项目全面公开。着力公开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帮扶就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以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并广泛宣传。动态公开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市卫健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着力公开乡村振兴政策信息、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工作信息、乡村建设行动信息,各类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以及涉农补贴、申请政策、申请指南和结果信息,促进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资金落实落地。(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市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配套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制定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以公开透明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切身利益。(市发改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单位牵头,供电、医疗、交通、供水、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具体落实)

二、加强政策公开精准服务,以公开促服务,提高公开含金量、覆盖面、参与度

(九)加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加强“三规”(规范性文件、规章、规划)的动态更新和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议的公开力度。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会等决策信息,内容包括研究、议定的事项,新闻媒体的报道和解读评论等。全面公开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规划专题,集中发布解读“十四五”等各类规划。(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市融媒体中心、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化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公众关切。落实规范性文件“一政策一解读”,创新图表图解、音视频、H5解读、动漫、新闻发布、场景式等多种解读形式,一个文件解读形式不少于2种。未出台规范性文件的部门应选择其他政策性文件开展解读。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多元化沟通渠道主动回应公众关切,规范健全留言公开机制。开展12345热线“领导接听日”活动,建立完善12345热线“政企通”知识库和政策专员库,实现政策信息精准推送、快速直达。(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创新开展“互动式”政务公开活动。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普通市民和新闻媒体,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会、新闻发布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就社会关切或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项目、重要政策信息进行“互动式”公开、“面对面”解读,扩大公众参与,打造政务公开品牌形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基层基础,以公开促规范,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十二)规范政务公开栏目和窗口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已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集中梳理,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工作。按规定格式和内容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对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各单位线下申请及答复件全部电子化录入平台,实现全市依申请公开信息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公开窗口建设,满足企业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务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根据实际对26个试点领域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进行动态调整更新,按照国务院相关部门已制定的交通运输、广播电视、旅游、统计和新闻出版等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2年8月底前编制发布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按照目录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基层政府要统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统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优化完善公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平稳运行。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支持打造一批优质政务新媒体账号,有效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着力提升重要政务信息传播效果。加快推动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增强特殊群体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2022年10月底前,政府门户网站要完成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任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以公开强监督,全面增强履职能力

(十五)加强队伍建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统筹,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配强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人员变更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并做好工作交接。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以上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交流活动。(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严履工作职责,主动开展工作,梳理形成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按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国、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各项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鼓励创建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基层示范点(乡、村)。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韶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表


附件

韶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加强“三大支撑八项重点”信息公开

公开有关促进提升电力方面的政策措施。

市发改局、国网供电公司

及时公开

2

公开有关促进提升算力、动力方面的政策措施。

市科工信局

及时公开

3

重点公开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方面信息。

市市场监管局

及时公开

4

重点公开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方面信息。

市发改局

及时公开

5

重点公开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方面信息。

市科工信局

及时公开

6

重点公开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方面信息。

市金融办

及时公开

7

重点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信息。

市优化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8

重点公开“五好”园区建设方面信息。

高新区管委会

及时公开

9

重点公开“四个十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信息。

市农业农村局

及时公开

10

重点公开湘商回归方面信息。

市商务局

及时公开

11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完善权责清单公开。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12

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市发改局

及时公开

13

发布2022年韶山市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清单,积极为个人和市场主体提供各类政府公开数据。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上级要求推进

14

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力度。

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15

加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市司法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16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公开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17

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和扩大有效投资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项目实施等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

市发改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18

强化招标投标信息公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及时公开

19

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20

加强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程项目“拿地即开工”、商事制度、“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21

加强财政资金和减税降费等信息公开

优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细化公开内容。

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相关要求执行

22

公布本行政区域实施的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目录清单,实行补贴政策名称、文件依据、主管部门、资金用途、补贴对象、补助标准、政策解答电话“七公开”。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23

汇总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方便查阅。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24

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公开力度,发挥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咨询服务功能,开展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咨询辅导。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守信、规范健康发展。

市税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25

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持续优化新冠疫情防控专栏建设,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动态、通知公告、疫情形势、疫苗接种、健康科普知识等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发布流调信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确保信息准确、口径一致,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26

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聚焦《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民生实事深化公开,对实施“一老一小”、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重大项目全面公开。

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旅广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27

着力公开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帮扶就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以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并广泛宣传。动态公开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及时公开

28

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

着力公开乡村振兴政策信息、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工作信息、乡村建设行动信息,各类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以及涉农补贴、申请政策、申请指南和结果信息,促进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资金落实落地。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及时公开

29

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

及时公开

30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配套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制定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公开相关内容。

市发改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单位牵头,供电、医疗、交通、供水、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具体落实

2022年8月底前

31

加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更新。

市司法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32

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会等决策信息,内容包括研究、议定的事项,新闻媒体的报道和解读评论等。

市政府办、市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33

全面公开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市司法局负责

及时公开

34

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规划专题,集中发布解读“十四五”等各类规划。

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35

深化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公众关切

落实规范性文件“一政策一解读”,创新图表图解、音视频、H5解读、动漫、新闻发布、场景式等多种解读形式,一个文件解读形式不少于2种。未出台规范性文件的部门应选择其他政策性文件开展解读。

市司法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36

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多元化沟通渠道主动回应公众关切,规范健全留言公开机制。开展12345热线“领导接听日”活动,建立完善12345热线“政企通”知识库和政策专员库,实现政策信息精准推送、快速直达。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上级要求推进

37

创新开展“互动式”政务公开活动

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普通市民和新闻媒体,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会、新闻发布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就社会关切或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项目、重要政策信息进行“互动式”公开、“面对面”解读,扩大公众参与,打造政务公开品牌形象。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6月底前

38

规范政务公开栏目和窗口建设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已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集中梳理,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39

按规定格式和内容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每年1月31日前

40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对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各单位线下申请及答复件全部电子化录入平台,实现全市依申请公开信息集中统一管理。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条例要求执行

41

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公开窗口建设,满足企业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上级要求推进

42

务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根据实际对26个试点领域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43

按照国务院相关部门已制定的交通运输、广播电视、旅游、统计和新闻出版等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发布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按照目录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统计局、市新闻出版局等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7月底前

44

统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

市民政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及时公开

45

优化完善公开平台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平稳运行。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支持打造一批优质政务新媒体账号,有效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着力提升重要政务信息传播效果。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上级要求推进

46

加快推动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增强特殊群体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2022年10月底前

47

加强队伍建设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统筹,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及时

48

配强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人员变更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并做好工作交接。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联系表

49

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以上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交流活动。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8月底前

50

抓好工作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严履工作职责,主动开展工作,梳理形成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按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每季度末

51

加强监督考核

严格落实国、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各项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鼓励创建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基层示范点(乡、村)。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