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山市贯彻落实国、省、湘潭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0-06-04 11:55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19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务公开发〔2019〕1号)和《湘潭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贯彻落实国、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广泛征求意见后,特制定《韶山市贯彻落实国、省、湘潭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在本单位网站公开本单位责任内容,落实情况纳入年底考核。
韶山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韶山市贯彻落实国、省、湘潭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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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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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夯实基础 |
明确各乡镇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专职人员,并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办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市直各部门 |
2019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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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市直各部门 |
2019年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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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立《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确保信息的持续更新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按湘潭市统一安排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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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围绕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强化公开 |
1.推进产业项目和建设项目情况公开 |
全面公开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和落实情况 |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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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加大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社会民生等领域项目建设的公开力度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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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情况公开
2.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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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公开三个“百千万”工程、“六大强农行动”、特色农产品品牌、“优质粮油工程”和“一县一特” “一片一特”落实情况 |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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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深入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对“千村美丽、万村整洁”和“同心美丽乡村”示范创建、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乡镇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信息进行公开 |
市农业农村局、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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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农村“空心房” “大棚房” 整治、“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等予以公开 |
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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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强村务公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常态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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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加大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
依法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品种、期限、利率、还本付息情况,偿债资金安排等信息 |
市财政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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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大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贫困村脱贫情况,主动公开易地扶贫和后续帮扶、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结果 |
市扶贫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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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强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河(湖)长制、污染防治“夏季攻势”、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及时公开空气质量监控情况,主动公开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整治、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管网建设、 |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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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4.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
及时公开新增城镇就业、农村危房改造等10件重点民生实事(市政府工作报告所列)落实情况 |
各相关单位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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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信息的公开工作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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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依法做好高考综合改革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和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收费等情况 |
市教育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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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及时向社会公开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提标情况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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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主动公开医疗服务、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考核结果等信息 |
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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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加强文化、旅游、体育工程项目和公益性设施开放情况的公开 |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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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依法做好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应急救援和食品安全、药品召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
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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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公开 |
市自然资源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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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5.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力度 |
及时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公开项目文本、绩效目标等,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奖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公开力度 |
市财政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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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6.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贯彻《韶山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文件精神 |
各相关单位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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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贯彻《韶山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韶政办函〔2018〕52号)文件精神 |
各相关单位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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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8.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
依法公开淘汰落后产能、“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等方面的信息 |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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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主动公开全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改革重组情况、任期经营考核结果、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情况 |
市财政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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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公开电力、天然气、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情况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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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三、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开 |
1.深化“放管服”改革 |
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19年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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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公开“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实行一次告知 |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各部门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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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做好商事制度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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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加大对简政放权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市直各部门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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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
市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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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推进市场主体和个人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
市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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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及时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让企业和群众来评判服务绩效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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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信息公开 |
及时公布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及时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文件;定期公布并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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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落实行业协会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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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建立收费清单“一张网”,让收费公开透明,让乱收费无处藏身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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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化“四带头、六公开”工作 |
加强执行力建设,主动公开践行“四责四诺”,推进“四带头、六公开” (带头公开岗位责任、带头公开服务事项、带头公开办结时限、带头公开考评体系,职能职责公开、流程环节公开、办事要件公开、负面清单公开、办结时限公开、“一事一议”公开)工作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市直各部门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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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
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取消或调整的规定和做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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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主动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公开,及时公开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信息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单位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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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
市直各执法部门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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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建立完善企业“黑名单”制,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
各相关单位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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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四、加强重要政策公开和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及时公开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做到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多通过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进行解读 |
市司法局 各相关单位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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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对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取得实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市直各部门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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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五、强化公开平台和制度建设 |
1.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水平 |
1.政府网站: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市直各部门 |
按照考核指标时间节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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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2.政务新媒体: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整体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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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3.政府公报:推进政府公报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9年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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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4.政务热线: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解决热线电话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及时受理、办理企业群众的咨询、投诉和反馈,做到即时咨询、即时答复,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 |
按省里时间节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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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2.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纳入公务员培训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
按市里统一安排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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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建议提案等,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市直各单位 |
按市里统一安排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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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相关单位 |
常态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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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的衔接 |
市司法局 |
2019年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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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责任单位中有多个单位的,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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